旅客行李中严禁携带的危险物品
为了保障飞行安全,旅客交运的行李和手提物品内不得夹带下列物品:
带有报警装置的手提箱和公文箱。
压缩气体(包括易燃气体、非易燃气体和毒气),如野炊用燃气。
带有传染病菌的物品。
炸药、弹药、烟花爆竹和照明弹(经承运人同意,限于体育运动的小型枪械的弹药除外)。
腐蚀性物质(如酸、碱、汞和湿电池)。
易燃液体和固体(如打火机或加热用燃料、火柴和易燃品)。
氧化剂(如漂白粉和有机过氧化物)。
毒药。
放射性物质。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《危险物品运输规定》中列出的其它限制性物品(如磁性物质或使旅客、机组人员讨厌或恼怒的物品)。